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公車私用的法律法規及處罰辦法

公車私用的法律法規及處罰辦法

法律客觀性: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應當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公務用車,禁止公車私用和公車私用維修,不得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和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第二十六條黨政機關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壹)超出編制、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的;(二)違反規定,以下屬單位、企業或者個人名義辦理公務用車登記的;(三)公車私用、私車私用,或者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四)擅自改變、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的車輛,或者接受企事業單位、個人捐贈的車輛;(五)挪用或固定供個人使用的執法執勤和機要通信等公務車輛;(六)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七)在車輛維修等方面的費用。,或者包含其他費用,不在單位的車輛報銷運行維護費用;(八)違規處置公務用車;(九)有其他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行為的。

  • 上一篇:公司高管提供虛假審計報告,低價出售國有資產,算不算犯罪?犯了什麽罪?法律有什麽具體規定嗎?
  • 下一篇:國家補貼的證明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