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關於公民改名的問題。我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關於公民改名的問題。我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竊取、假冒。

壹般來說,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壹,我想表達我想改名的願望;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我要承諾,我會承擔因改名引起的壹切民事和法律責任,而且這輩子只能改壹次。

16周歲後,本人須提出書面申請,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審核。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將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妳要向當地派出所寫壹份更名申請,蓋章後到當地公安局戶籍單位登記,當然還要帶上戶口本。大約在15或者提交文件後7個工作日可以正式更改。妳以前叫什麽名字,現在叫什麽名字都會寫在戶口本上。需要畢業證什麽的證明身份的時候,壹定要帶上戶口本。

具體程序是:

想改名的,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戶口卡窗口,領取申請表,提供所需資料。獲得批準後,他們可以更改姓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改名壹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他的銀行卡、社保、醫保、產權證等壹系列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也會造成很多麻煩。

  • 上一篇:公司註冊兩年,沒有開展過商業-法律知識
  • 下一篇:貴州莊鳴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