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權,通俗地說,就是相鄰居民在建造房屋等設施時,要充分考慮相鄰居民的通風權、采光權、排水權,盡可能避免影響相鄰房屋的采光通風。
所以妳要考慮妳建房的行為是否會明顯影響周圍居民的通風、采光、排水。
如果不影響或者影響不明顯,那麽就不需要征得鄰居的同意。如果確實影響到了,那就壹定要征得鄰居的同意。具體來說,妳可以通過協商和補償來獲得同意。
擴展數據
宅基地使用權
第壹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享有對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第壹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壹百五十四條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宅基地喪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該被重新分配。
第壹百五十五條已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滅失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