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加強網絡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團購網站經營者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於退貨、退款的相關規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依法享有的退貨、退款權利。團購網站經營者以預付款方式銷售團購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置逾期未消費的預付款不予退還或者有限資金只返還網站賬戶等限制條件。所以如果退款無法協商,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
他們的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三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