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禁止使用我行服務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的公告。
1.建行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監管要求,遵守行業自律承諾,堅決不開展或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堅決不為虛擬貨幣提供開戶、註冊、交易、清算、結算等任何金融產品和服務。
2.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在我行開立的賬戶進行虛擬貨幣交易資金充值、提現、買賣相關交易充值碼、轉移虛擬貨幣交易相關資金等活動。
三。本行將繼續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的日常監控和查處,壹旦發現上述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將立即采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終止金融服務等措施。對違法違規的線索,將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