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的若幹意見》此前發布,明確了工作相關的重大政策問題。不久前,國土資源部召開通報會,表示力爭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明確制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小產權房壹律不予登記發證。目前,70%-80%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已經完成。
2.意見提出,要嚴格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未經合法處理的違法土地登記發證。
3.《意見》明確規定,“以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村改居’等方式將農民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轉讓或者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者‘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的,不予登記發證。對不依法登記發證、不規範登記簿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對於確權登記中土地糾紛的矛盾,朱表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原則是,糾紛沒有解決,不登記發證。朱說,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城鄉結合部的土地登記、確權和發證工作做得很好,這將為農民依法維權提供依據。
5.根據意見,對“撤村建居”後未被征收的原有集體土地,只進行調查統計,不進行登記發證。在調查統計中,新建單位名稱後應註明原農民集體名稱,為國家頒布相關法律政策後妥善處理這壹問題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