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法律部門反映的是調整後的內容,而不是“表現形式”。
形式是劃分法源的標準,確實有“規範性法律文件”。
所以,我可以回答妳的問題:沒有。
另外,請區分法律淵源和法律部門這兩個不同的概念。
(1)法律淵源強調法律文本的制定者和形式。
法律部門強調調整社會關系的內容。
(1)法律的起源,即法律的具體表現形式分為九種:
壹.憲法
第二,法律
三。行政法規
四。軍事條例和規則
動詞 (verb的縮寫)地方法規
六、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七、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八。特別行政區法
九。國際條約和慣例
(2)法律部分為十類:
[1]憲法
[2]行政法
[3]民法
[4]商法
[5]經濟法
[6]勞動和社會保障法
[7]環境和資源保護法
[8]軍法
[9]刑法
[10]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