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條規定: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戰時嚴懲。
擴展數據
相關案例:
遼寧大連壹挖掘機司機受雇清理壹片綠地,不慎將兩條國防通信光纜切斷,導致軍演無法正常進行。?
10年10月24日,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罕見的破壞軍用通信設備案進行了壹審宣判。司機和兩名雇主構成過失破壞軍事通信罪,司機和壹名雇主被判緩刑。另壹名雇主也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刑法
人民網——挖斷電纜,破壞軍事通信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