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堅持人民軍隊的性質:人民軍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永遠是戰鬥隊、工作隊、生產隊。
3.堅持政治建軍:政治建軍是我軍的根本和靈魂。全軍要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能力,確保我軍始終忠誠於黨的事業,忠實履行保衛祖國和人民的神聖使命。
4.堅持戰鬥力標準:全軍要緊緊圍繞提高戰鬥力,推進軍事鬥爭準備,全面提高基於信息系統的體系能力。
5.堅持積極防禦:積極防禦的戰略思想是中國國防政策的基石,我們必須堅決貫徹這壹戰略思想,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6.堅持軍事鬥爭與政治、外交、經濟、法律鬥爭密切配合:在軍事鬥爭的同時,充分發揮政治、外交、經濟、法律鬥爭手段的作用,形成綜合國力,為國家戰略目標服務。
7.堅持全民國防: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人民參與國防建設,使國防建設深入人心,形成全民關心、支持和建設國防的生動局面。
8.堅持改革創新:國防和軍隊建設要緊扣世界軍事發展趨勢,積極推進軍事理論、軍事科技、軍事組織和軍事管理創新,全面提高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水平。
9.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全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軍事法治建設,全面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確保我軍始終成為壹支高度法治化的革命軍隊。
10.堅持全面加強軍隊黨的建設:軍隊黨的建設是軍隊建設的根本原則和政治保證,必須全面加強軍隊黨的建設,確保黨在軍隊的領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