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此,乙方不能抽回出資,丁方可以將其股份轉讓給非公司股東。所以:
(1)甲方正確(2)丙方錯誤(3)丁方可以轉讓股份(4)同等條件下丙方可以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個問題:
(1)術語FOB是離岸價。根據該條款,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完成交貨,買方自該點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壹切風險。泰國公司提供了貨物合格的證據,並在裝運港履行了交貨義務。泰國公司對大米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不負責任。
(2)CIF即FOB+運費和保險,運費和保險由賣方承擔,但風險仍在裝運港轉移。CFR的意思是FOB+運費,賣方只承擔運費,風險也在裝運港轉移。所以如果是CFR條款,大米的損失還是由買方承擔,如果運輸方有過錯,可以向運輸方追償。如果是CIF條款,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