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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行為給關聯企業帶來哪些法律風險?

法律分析:關聯行為對關聯企業的法律風險:1。建築工程安全質量的連帶賠償責任。壹是對建設工程本身不符合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關聯企業和關聯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二是施工過程中造成他人生命、身體、財產損失的,關聯企業和關聯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對建設項目的外債承擔法律責任。項目實施過程中,關聯人以自身名義簽訂采購物資、租賃等業務合同的,相關債務責任自行承擔。但在實踐中,由於關聯企業具有更高的商業信譽,更容易獲得供應商的認可,關聯人往往以關聯企業的名義與國外簽訂合同,由此產生的外債無疑將由關聯企業承擔,然後由關聯人向關聯人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建築業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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