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是國際商會關於國內外貿易術語使用的壹套通用原則,旨在便利全球貿易活動,避免世界各地貿易商之間因不同慣例和法律解釋而對國際貿易造成的障礙。
在銷售合同中使用《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條款,有助於簡化和明確國際貿易體系下買賣雙方在貨物的交付、運輸和通關程序等方面的壹些合同義務,為企業的貿易行為提供指導性和可預見性,降低法律糾紛的風險。
2020具體主要修改如下:
首先,將DAT更改為DPU。
總則2010、DAT(碼頭交貨)由賣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運輸碼頭(如火車站、航站樓、碼頭)交貨;2020年DPU(卸貨地點交貨)由賣方交付至買方可以卸貨的任何地點,不壹定在運輸碼頭,但應負責卸貨並承擔卸貨費用。
二。CIP和CIF中的保險條款。
2020年通則分別規定了CIF和CIP中的保險條款。在CIF術語下,賣方只需承擔最低運輸保險(F.P.A .),但買賣雙方可以約定更高的保險金額;在CIP條款下,如果沒有特殊約定,賣方需要承擔最高風險(壹切險除外),相應的保費會更高。
也就是說,在Incoterms2020中,如果使用CIP術語,賣方承擔的保險義務將變得更大,買方的利益將得到更多的保護。
第三,在FCA條款下增加已裝船提單。
在FCA條款下,買賣雙方可以約定,貨物裝船後,買方可以指示其承運人向賣方出具已裝船提單,然後賣方有義務向買方提交提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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