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現行國有企業對違紀職工進行行政處分的依據。
擴展數據:
國企是民國長子,為中國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建國初期,為了優先發展重工業,加速國家工業化,我們擁有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
半個世紀過去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建立,擁有國有資產、發展國有企業的目標更多地轉化為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將大部分國有資產進行處置,變現充實社保基金或者直接用於社會救濟,國有資產就實物化或者紙面化了,但這種處置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大局,所以這種處置應該和擁有國有資產、發展國有企業具有同等效力。
事實上,這種處置方式是中國國企改革的長期目標取向。但是,在這種處置方式全面鋪開之前,大型和超大型國有企業仍將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