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中外合作攝制的電影,經當地省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後,報廣電總局電影審查委員會審查;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電影制片單位和持有電影制片許可證(單片)的單位申請立項審批,完成的影片直接報國家廣電總局電影審查委員會審查。
第十六條聯合攝制的電影,經審查合格並取得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頒發的電影發行許可證後,方可在中國境內和境外發行放映。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合拍或者委托制作的電影,經審查合格的,可以憑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批準文件辦理出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