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壹賠三需要提供什麽證據?
1.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故意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
2、騙取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
3.有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和實物樣品的;
4.有虛假或者誤導性的現場說明和演示;
5.存在有獎虛假銷售、償還本金、體驗銷售等。
如果妳買的是店家的產品,如果篩選是假的,可以賠四塊。這是商家對顧客和消費者做出的承諾。現在有很多這樣的配送概念,這也是商家促銷的壹種手段。如果發現自己的產品是假貨,可以讓商家賠四塊。
綜上所述,國家法律規定,離開就失去三個。
該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壹倍。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