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管轄權的類型

國家管轄權的類型

法律主觀性:

屬地管轄規定如下:1。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3.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壹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犯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發生的。屬地管轄權是指國家對其境內的所有人、事、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管轄權。根據《刑法》第六條的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的罪,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上實施的犯罪,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之壹或者結果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視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

  • 上一篇:關山元墅的房子怎麽樣?
  • 下一篇:韓國全年人口首次出現負增長。如何有效緩解人口老齡化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