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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辦公室空調使用規定

勞動法規定,公共場所室內溫度超過32度,就要開空調降溫。同時適用於學校、社區俱樂部、辦公室、養老院等。室內空調溫度夏季不應低於26攝氏度,冬季不應高於20攝氏度。壹般情況下,空調運行時禁止開窗。按照國家規定,夏季公共建築空調溫度應控制在26攝氏度以內。

各級國家機關要帶頭節約,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發揮表率作用。

夏季室內空調溫度過低,對人體健康有害。醫生提醒,26攝氏度到28攝氏度是人體最舒適的溫度。室內外溫差不宜過大。如果24小時內溫差超過10攝氏度,相當於經歷了壹次寒潮。長時間在空調環境下,容易患上“空調病”,引發關節疾病。在氣溫不同的地區,忽冷忽熱對血管也不好,容易誘發心腦血管疾病。對於壹般健康的正常人來說,生理零度大約在28℃ ~ 29℃。所以空調房的溫度要盡量選擇接近這個溫度。可見,從環保和個人健康的角度來看,將空調溫度設定在26攝氏度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法律依據:

2.《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的決定》明確要求控制室內空調溫度,並對此做出詳細規定。《決定》規定,公共建築內的所有單位,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除特定用途外,室內空調溫度應當設定為夏季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不高於20攝氏度。相關部門應相應修訂完善公共建築室內溫度相關標準,並加強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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