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條之壹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將第壹款規定的考試試題、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用於考試作弊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壹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反考試規章制度的處理辦法
處理方法如下:
1.考生可以在考試開始60分鐘後交卷離場。提前離場、違反規定的考生,將按違紀處理。
2.請考生按照考點工作人員的要求,將隨身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已帶入考場的,不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點存放,按違紀處理。
3.請勿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被帶入考場的,必須關閉手機等各種通訊工具,放在考場統壹指定的位置。不得隨身攜帶或翻看,不服從者按作弊處理。
4.私自調換座位的考生,按替補處理。
國內新聞1。為進壹步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鐵路部門決定自2022年4月7日起,鐵路車票預售期暫時調整為5天(含當天),恢復時間另行通知。同時,將根據旅客購票情況動態靈活安排運力,精準滿足旅客出行需求。
2.中國地震臺網正式測定,4月6日21: 07在雲南省麗江市寧蒗縣(北緯27.77度,東經100.63度)發生3.4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