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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庫的所有權

壹、地下車庫所有權

1.地下車庫權屬如下:公攤所含地下車庫建築面積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地下車庫建築面積未分攤,開發商另行取得車庫產權的,歸開發商所有;部分地下車庫屬於國家強制配套人防工程,歸國家所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贈與或租賃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第344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在土地上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345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設立。

2.車位過戶的流程是怎樣的?

1.辦理車位交付時,買方必須提供與車位在同壹小區的自己名下的房產證,因為按照規定車位只能出售給本小區業主;

2.辦理車位交付時,業主必須提供壹手車位發票原件。如果沒有發票,需要到開發商處補辦,不能轉到房產局檔案室;

3.有的車位沒有產權,使用權是70年。這樣的轉讓是不能轉讓的,也沒有稅收。買賣雙方在物業簽訂車位轉讓協議並變更聯系方式,賣方可以將車位合同和發票交給買方。

4.壹般來說,車位分為物業車位和使用車位,物業車位按上述繳納相關稅費;非物業車位和房屋捆綁銷售。房子過戶後,可以用地下室的方式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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