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這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界限。但是壹些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18歲就可以領結婚證。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換句話說,男女在這個年齡之前是不能結婚的,只有達到或超過f歲才能結婚,至於最高結婚年齡,沒有限制。婚姻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雙方都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身體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姻問題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起對家庭、孩子和社會應有的責任。婚姻法確定的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青年男女的身心發展,又考慮了國家的人口控制和城鄉人民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六條:法定結婚年齡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應該鼓勵晚婚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