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正式實施。這壹圍繞新壹輪醫改主體框架構建法律體系的綜合性立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業內人士認為,它的實施將極大地推動我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步伐。醫療領域上半年重磅政策不斷,“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以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職工互助和醫療慈善服務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路徑基本勾勒。路徑之外,所有重磅政策的背後,是國家對醫保基金虧空的隱憂,是穩定醫保局以支付方角色撬動醫療服務模式轉變的決心和態度,是公立醫院基於壓力的成本控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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