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豬肉儲備政策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國家豬肉儲備政策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法律解析:2004年底,國家儲備肉是指商務部在全國各省市設置的生豬儲備和凍肉儲備,分為中央儲備和地方儲備兩部分。國家儲備肉是應對突發事件、平抑肉價波動的重要手段。國家通過地方購銷保持社會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商務部負責中央儲備肉的管理。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支持和配合中央儲備肉管理工作,推薦最具優勢的企業、倉庫、活畜儲備基地和加工企業。受商務部委托,中國商業儲備商品管理中心負責中央儲備肉收儲、出庫的日常管理和具體操作。中央儲備肉(主要是活肉)以4個月為壹個儲備周期,即每4個月輪換壹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上級人民政府負責下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價考核。

  • 上一篇:國際工程咨詢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邯鄲開車撞人被抓。司機服藥過量被判死刑的幾率有多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