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壹。
自考沒有入學考試。考生參加單科考試,通過壹科,發給合格證書。全部科目通過後,可以申請畢業,頒發學歷證書。必須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才能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部分。
自考每年4、7、6月舉行,10。考生已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科目,並取得合格成績。本科生要完成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實踐考試。思想品德合格者,可獲得本科畢業證。如果他們申請並通過學位考試,他們可以獲得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