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過程中,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及向轉入社保機構管理的職工支付的壹次性社會保險費,可以從改制企業凈資產中扣除或者以改制企業剝離資產的銷售收入優先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八條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應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與公司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公司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決定改制和經營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壹百九十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