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正式職員通常被認為是體制內成員,有編制。編制是指經授權機關或部門批準的人員定額、結構比例和崗位配置。國企、事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員,通常都是有編制的,但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要看單位和具體情況。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需要的單位的人員編制,其經費壹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但是國有獨資公司的職工是沒有編制的,沒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適用勞動法。
國有企業的性質和分類;
1.國有企業的定義:國有企業是指國家擁有或控股的企業,其資產歸國家所有;
2.國企分類:按股權結構,國企可分為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
3.國有企業按經濟類型可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參股公司;
4.按照行業性質,國企涵蓋能源、交通、通信、軍工等多個關鍵領域;
5.按照管理層級,國有企業可以分為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
綜上,國企正式員工通常有編制,國有獨資公司員工沒有,適用勞動法。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