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被投資的國有企業是二級以下的國有企業(即股東是國有企業),其對外投資計劃壹般必須得到其上級公司的批準。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有企業收購非國有資產必須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或備案。
非國有資產的評估結果是確定收購價格的重要依據。壹般情況下,非國有資產的轉讓價格不得高於其評估價格。
擴展數據:
企業收購形式
國外企業的收購程序或渠道是非單壹的,基本上可以概括為間接收購和直接收購。
間接的
間接收購是指收購人不直接向收購人提出收購要求,而是以高於股票市場價格水平的價格在證券市場上大量購買壹家公司的普通股,以達到控制該公司的目的,其結果可能引起公司之間的激烈對抗;或者利用某公司股價下跌的機會大量買入該公司的普通股,以達到控制該公司的目的。
直接的
直接收購是指收購方直接向壹家公司提出所有權要求。如果是所有權要求的壹部分,公司可以允許買方獲得已發行的新股;如需完全所有權,雙方可在兼顧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所有權轉讓的條件和形式。在直接收購中,被收購方也可能出於某種原因主動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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