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有權:
突出了地方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等融資平臺籌集財政資金,引入土地、股權調整等資產的地方國企屬性。
二、政府投資項目:
根據最新定義,政府投資是指我國固定資產項目的投資建設活動,包括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等。,以政府投資為主的資本投資主導的非經營性項目。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履行黨中央規定的職責。
1.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督管理中央所屬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2、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考核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3.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豐富公司治理,促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