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期限在法律上是法定的、明確的,在判決、裁定中也有明確規定。判決規定的最後期限過後,上訴期已過,判決或裁定已經生效。對生效的裁決不能上訴。
訴訟時效超過兩年的,如果訴訟時效不中斷(對方在還款之日起兩年內被起訴或者被證明已向對方追償),他將失去勝訴的權利。
法律基礎:民法的壹般原則
第壹百三十五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壹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
擴展數據:
《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六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壹年:
1,主張身體傷害賠償;
2、銷售不合格商品未申報的;
3.拖延或拒絕支付租金;
4.寄存的財產丟失或損壞。
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