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贍養費?
贍養是指父母或者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承擔的費用,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根據法律規定,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離婚後,無論是否直接撫養子女,雙方都應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
2、維修量
法院確定贍養費的數額主要基於三個方面:
(1)孩子的實際需求;
(2)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具體來說,如果有固定收入,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繳納撫養費;子女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高於其月總收入的50%。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3、贍養費的支付期限
壹般應支付撫養費至孩子滿18周歲。
但如果子女年齡在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已經參加勞動,其勞動收入是主要生活來源,能夠維持當地壹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撫養費。
如果孩子已經成年,但已經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或者還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或者客觀上不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和條件,父母可以支付贍養費。
4.贍養費支付方式
壹般來說,贍養費應定期支付(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等。),而且有條件的話可以壹次性付清。
由於壹次性支付數額巨大,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如果有能力和意願,也可以選擇壹次性支付撫養費。
如果雙方同意,直接撫養孩子的壹方也可以自己承擔撫養費,不直接撫養孩子的壹方不承擔,只要雙方協商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