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歸偷東西。普通人喜歡存錢,因為這是壹個好習慣,但有些人的存錢方式讓人難以忍受。比如壹個海歸女碩士,明明收入壹萬多,但是為了省錢,居然去商場偷東西。她以為自己的偷竊技能沒人註意,就把東西放進了包裏。但沒想到的是,商場裏的東西都裝了報警設備。她剛到防盜門,警報就響了,她被當場抓住。
第二,能救就救。而且這個海歸女碩士可以說工作挺好的,月入過萬,但是這麽高學歷高工資的人不行。因為這種省錢的心態,即使在很多商店偷東西,也是對於警察的詢問都是這樣回答的。雖然節約是傳統美德,是好的,但這種省錢方法明顯是偷竊,觸及了法律底線。根本不能混為壹談,而且這個女人的說辭明顯是故意混淆概念,這簡直就是犯罪行為。
三、受到法律的懲罰這個女人學歷很高,有壹份高薪的工作,但是因為這個想法,她做了壹件讓她後悔終生的事情。不知道哪來的,感覺偷東西偷東西不會被發現,她被帶到派出所了。之後,女方將按照盜竊金額進行處罰,這個盜竊黑點將由她終生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