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見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考試改革。
它規定了獲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
取得國家統壹的法律職業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學歷並取得法學碩士、碩士以上學位或者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通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所以,以後可以考的人是:
法語版,非法版,但是法學碩士還是法學碩士,三年法律工作經驗。非非法生者,今後不得參加系考。他們應該是考上法學碩士後,畢業後參加院系考試。
如果妳對自考/成教考試有疑問,不知道如何總結自考/成教考點的內容,不知道自考/成教考試報名的地方政策,點擊底部咨詢官網,免費獲取復習資料:/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