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7日,韓國女演員張紫妍在家中上吊自殺。她生前留下的遺書曝光了韓國娛樂圈的潛規則,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註。
2.尹被捕的原因
2065 438+09 19 10月30日,韓國警方以涉嫌名譽損害和欺詐的罪名,對韓國已故女星案的“唯壹證人”尹發出逮捕令。據悉,尹今年4月因違反信息通信網絡法規、騙取贊助費等罪名被起訴,但她去了加拿大後就再也沒有回過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9日對居住在加拿大的尹發出逮捕令。她拒絕出庭。預計韓國警方將啟動強制遣返程序,如護照作廢等。
3.尹對發出了回應。
逮捕令發出後,尹通過社交媒體回應稱:“警察讓我通過kakao(類似微信)接受訊問,我感到很驚訝。他們甚至沒有出示警官證。我需要確認對方的身份,否則我無法相信。”尹補充說,確認警察身份的原因是他的個人信息在互聯網上被泄露,並受到“網絡暴力”的困擾。所謂的警察傳喚,不太好辨認,需要確認身份。此外,尹武之寫道:“基於信任,我作為見證人活了十年。現在壹條不能確認來源的短信能打破這個身份嗎?我之所以成為現在的我,是因為我站出來作證。妳想隱瞞什麽?”最後,尹強調,張紫妍侵略的肇事者也必須接受“與我今天壹樣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