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
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起訴,保姆被判處死刑。此後,該案進入上訴程序。最後,保姆在二審和終審後被處決。
應該判處死刑嗎?
這個問題引起了廣泛的爭議。壹方面,有人認為保姆犯下了極其嚴重的罪行,不僅燒死了四個人,還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了無法挽回的精神和物質損失,應該被判處死刑。另壹方面,也有人認為保姆作案時承受了極大的心理壓力和緊張,應該從輕處理,不應該判死刑。
對此我的看法。
在我看來,保姆犯了極其嚴重的罪行,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然而,我不認為死刑是唯壹的選擇。在本案中,我們可以看到保姆在作案時承受了極大的心理壓力和緊張,這也是她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從寬處理,不應該判死刑。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她可以逃脫法律的懲罰,判決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