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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屬於哪種投資形式——直接投資還是間接投資?BOT模式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BOT還是屬於直接投資的形式。

BOT的法律特征:

BOT的英文縮寫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運營-移交,是指政府授予私人企業壹定期限的特許經營權,允許其融資建設和運營特定的公共基礎設施,並允許其通過向用戶收費或出售產品來償還貸款、回收投資和賺取利潤。當特許經營權到期時,基礎設施將免費移交給政府。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看出BOT有以下幾個特點。

(壹)特許經營協議是BOT項目的核心和基礎。

所謂特許經營協議,是指壹國與外國投資者簽訂的在壹定時期內,允許其在壹定條件下享有專屬該國的壹定權利,投資於公用事業建設或自然資源開發等特殊經濟活動的法律協議。BOT項目是壹個龐大的合同體系,涉及壹系列復雜的合同安排,如特許經營協議、貸款協議、建設合同、管理合同、回購協議、股東協議等。最重要的是特許經營協議,其他所有協議都以特許經營協議為基礎。

(二)BOT模式所涉及標的的特殊性

BOT涉及的對象壹般是大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如電力、交通、機場、港口等。這些基礎項目規模大、投融資風險高、收入來源穩定、建設周期長、科技含量高,通常由所在國政府壟斷,在國民經濟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三)BOT模式是壹種特殊的投融資方式

BOT投融資模式允許私人投資是指通過壹系列協議對項目進行投融資。【不夠順暢,請查看】這使得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風險從國家轉移和分散到私人投資者手中,使得基礎設施項目成為壹個有投資回報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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