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駕罰款1000元至2000元,駕駛證吊扣6個月;再次醉駕拘留10日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禁止駕駛兩年。
2.因醉酒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處吊銷駕駛證、終身禁止駕駛。
3.醉酒駕駛後駕駛機動車的,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禁止駕駛5年。
酒後駕車:
1,醉駕將吊銷駕駛證,5年內禁止駕駛,危險駕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並禁駕10年,並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因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處吊銷駕駛證、終身禁止駕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