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同最終簽署處加蓋公司公章;
2.在合同最後壹頁加蓋法定代表人簽名章;
3.如果有多頁,需要加蓋騎縫章。
合同是當事人或雙方之間建立、變更或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的合同是指所有的民事合同。還有壹種狹義的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合意的產物,是兩個以上意思表示的協議。只有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能對國家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對國家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合同的基本要求和印章規格如下:
1,合同要有時間、地址、人、事、責任等。;
2.需要先形成文字,再蓋章。先不要蓋空白章。如果有空白備用,事後必須銷毀;
3.做好合同。建議律師先看壹下。修改後,要求和內容合理,雙方再核對,同意後簽字蓋章。
蓋章前,應確認蓋章無誤。不允許要求蓋公司公章,而是加蓋業務公章。蓋章時,最好在下面放壹些報紙、雜誌或書籍,方便蓋章。如果使用油性印泥,要註意印泥是否容易鋪開,最好提前試用。蓋章時註意文字的方向,同時註意蓋章時不能蓋住領導的簽名。蓋章後,印章應清晰完整。
最重要的是日期,第二個簽名,第二個名字。按重要程度來按。如果實在不行,可以蓋兩次章。
要加蓋騎縫章,在多頁的文件蓋章時,為了防止有人換了幾頁又不想每頁蓋章,就把文件的幾頁邊緣拼接在壹起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