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主要條件如下:
1.合同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4.合同生效的其他主要條件。
如何寫合同的附加協議
合同補充協議的具體內容應以主合同的性質和雙方協商的結果為準。合同補充協議是指原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過程中出現新情況需要補充或變更的內容。請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基本信息應與補充協議當事人壹致;
2.補充協議的內容應詳細說明原合同未涉及的事項,註意不要與原合同內容相抵觸;
3.相應的日期和簽名應寫在附加協議的末尾。如果原合同註明條款不可更改,則補充協議中對條款的更改不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壹樣,應自願簽署,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綜上所述,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或按手印時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83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