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包括昏、墨、賊三種後期腐。這三項指控都應該被斬首。其中,昏是指在自己做了壞事的情況下,盜用別人的好名聲。墨是指人貪得無厭,敗壞官員的紀律。賊的意思是毫無節制地殺人,和現在的意思很不壹樣。
到了近代,章太炎先生認為夏朝還有不孝之罪,而且是重刑。因為尊老是氏族時期的傳統好習慣,首先要善待父母,其次要效忠國王。所以章太炎認為夏朝有不孝之罪,嚴懲不孝之罪是合理的。
這本書裏沒有周的傳記。書中記載了上古時期的大事,最後壹篇是在闞之戰後所作的《秦誓》。那時候還沒有傳記體。歷史書是按照虞書、夏樹、尚書和周樹的順序排列的。其中提到的刑法有商朝官刑和周律刑。夏刑是李周·秋官斯提到的刑罰。手稿在《左傳》中提到“夏孝雹政亂,於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