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解除後會產生兩種法律後果:
1.尚未履行的,合同終止後不再需要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所謂歸還,就是原物存在,應當歸還。如果原物不存在,可以用同類物返還,如果是同類物。退賠還包括:1,返還財產產生的孳息;
2.支付壹方在占有期間維護財產的必要費用;
3.返還財產的必要費用。
根據合同的性質,下列合同不能要求恢復原狀:
1,以標的物的使用為內容的連續供貨合同;
2.以行為為標的物的合同;
3.涉及善意第三方利益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七條* *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八條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