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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的當地法律是什麽?

合同履行地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或者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確定的,履行地為收到貨幣的壹方所在地;不動產交付的,履行地為不動產所在地;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10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511條

當事人對有關合同的內容不明確,依照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二)價格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

(三)履行地不明確的,給付金錢的,在收受金錢的壹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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