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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地和合同履行地的區別。

法律分析:合同簽訂地是指雙方簽訂合同的地點。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履行地。本合同可以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履行,也可以不履行,可以在其他地方履行。兩者的區別在於,合同中規定了履行地,也就是說合同成立後,雙方將根據合同的內容履行自己的行為。本合同簽訂地為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地點。此時,合同可能不成立。

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簽訂地的概念是有區別的。妳就會知道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簽訂地有什麽區別。區分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簽訂地的作用是明確合同履行的方式和地點。有的人在簽訂合同時誤以為合同履行地是合同履行地。另外,合同糾紛起訴時,簽約地和履行地的不同會導致管轄法院的不同,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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