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賦予合法成立的合同的約束力。合同的效力可以分為四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未定合同和可撤銷合同。有效的合同應具備以下三個基本要素: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綜上所述,如果合同條款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些條款將被認定無效,並可能影響合同的整體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53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