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約定”這個詞往往就是“同意”的意思。大陸法學者通常用“意思壹致”或“和諧”的表述來概括這種壹致。
協議是合同成立的最基本條件。學者認為“協議”壹詞源於羅馬法。當時,它指的是合同雙方之間的協議。協議通常是指合同雙方表達意思並達成壹致的壹種狀態。這是合同法最重要的部分。如果被拒絕,合同的內容和履行都無從談起。
根據仲裁裁決是否反映了雙方的協議,擴展數據將仲裁裁決分為共識裁決和非共識裁決。
合意裁決是指仲裁庭根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作出的裁決,其表現形式除裁決書外還包括調解書。其他形式的裁決是非雙方同意的。基於協商壹致裁決的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的合法性必須經過仲裁庭審查,因此其內容並不完全等同於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
區分合意裁決和非合意裁決的意義在於,它可以促使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解決糾紛,最大限度地減少雙方的沖突和對立,有利於裁決的自覺履行。正因為如此,共識裁決在許多國家的仲裁法和國內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中都得到認可。
百度百科-何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