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站在壹邊。我的朋友制造麻煩。我的朋友用刀砍了壹個人。然後壹群人黑了我朋友。如果我成了朋友,我該負什麽責任?
回答:
根據妳的投訴,妳根本沒做什麽,法律不會追究妳的責任。法律沒有強制性。
問:
我們壹起喝酒,我喝多了。是他惹了麻煩。該不該付法律責任?
回答:
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民事上不好說,因為民事上有壹定的勸酒義務。
補充:
1,勸酒行為是爭論的熱點。國內的規定不是很明確,壹般都是按照扮演的角色來算。如果妳想具體問,我可以給壹個答案,但這要看評委。如果有爭議,法官喜歡他們壹貫的習慣。
2,但是就妳而言,妳真的沒有在這當中起到任何作用,最多是民事賠償。因為酒後的行為,我們在處罰上理解為放任,因為行為人明知酒後控制力會減弱,仍然放任自流。喝酒不壹定會導致犯罪。如果主觀上沒有惡意,就不能定罪。
3.在民事上,勸酒事故是要賠償的。明知對方酒後行為可能失控而主動勸酒,屬於過失行為,需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