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律保護
第二,個人原因
第三,相互理解
醫生權利和患者權利的法律保護目前我國的醫患制度還是比較完善的。由於我國前兩年醫患矛盾比較尖銳,經常引起社會關註,所以政府也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政策來解決醫患矛盾。這些法律法規對於解決我國的醫患矛盾還是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的,但是在我們的生活中,難免偶爾會遇到這樣的問題,那麽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麽呢?
個人情緒需要控制好。個人情緒難以控制是導致醫患矛盾的重要原因。當家人面臨嚴重的內科疾病時,很多家人往往會坐立不安。這些都可以理解,但問題是醫院的醫生往往需要照顧多個病人,壹般都是按照病情危重的病人來治療。這導致了壹些誤解。有些患者家屬過於激動,缺乏大腦,總認為醫生不會給家屬治療,導致醫患矛盾。
相互理解和信任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有了法律法規的支持和保障,剩下的就是個人問題了。如上所述,有些患者總認為醫生不給家屬看病,其實自己也不是專業醫生。醫生應該比自己更了解家人,所以對具體的治療方案應該更信任,給他們更多的時間。如果情況真的很緊急,他們早就被緊急送往ICU搶救了,也沒有醫生給妳慢慢解釋相關醫療情況。所以醫患矛盾還是需要雙方更多的理解和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