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F6簽證(韓國婚姻移民簽證)持有者離婚後想留在韓國,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申請。壹般來說,如果離婚後仍符合韓國移民法規定的條件,可以申請變更簽證類型或者延長滯留期限。但如果離婚後不再符合《移民法》規定的條件,則需要離開韓國。
留韓的具體方法包括:
申請變更簽證類型:如果離婚後仍符合韓國移民法規定的條件,如在韓國工作或投資,可以申請將F6簽證變更為其他類型的簽證,如F2(居留簽證)或F5(永久居留簽證)。您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和申請表,並支付相應的申請費。具體申請流程和材料要求可以咨詢韓國移民局。
申請延期居留:如果簽證類型不能改變但仍需要留在韓國,比如處理離婚後續事宜或回國後尋找住處,可以向韓國移民局申請延期居留。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申請表,並說明延期逗留的原因和期限。具體申請流程和材料要求可以咨詢韓國移民局。
總而言之:
如果F6簽證持有者離婚後想留在韓國,他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申請。可以申請變更簽證類型或延長滯留期限,但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申請表,並繳納相應的申請費。具體申請流程和材料要求可以咨詢韓國移民局。
法律依據:
韓國移民法第二十條規定:(具體法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