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律體系是壹個包含多種法律形式和法律層次的綜合體系。從法律規範的形式和特征來看,它不僅包括作為整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礎的憲法性規範,還包括行政性法律規範、技術性法律規範和程序性法律規範。根據法律地位和效力平等的原則,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憲法
在安全生產法律體系框架中,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憲法中的“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是安全生產的最高法律效力條款。
(二)安全生產法
1,基本方法
中國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包括《安全生產法》及其平行特別法和相關法律。《安全生產法》是全面規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普通法律。它處於第三合法等級。它是由NPC常務委員會創建的,適用於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它是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核心。
2.特別法
專項安全生產法是規範某壹專業領域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的法律。我國在專業領域的法律有礦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黨和國家也明確提出,對經濟活動的調控和監督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應該說,法律手段更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和穩定性,是更重要的手段。同時,要按照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采取經濟的、必要的行政手段,也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