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戶主或本人到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戶口,提交戶口登記申請書、家庭成員關系及相互關系證明;
2、戶籍私有房屋產權證或公有房屋租賃證,因結婚需提供與父母的結婚證;
3、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間不能申請入戶,戶口本和父母必須本著壹房壹戶的原則分開才能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籍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家庭條件如何?
1,壹家人住在壹起,因結婚而獨居,不同居;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壹方有權居住該房屋,並確實在此居住;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地產糾紛當事人有權在該房屋居住並確實在此居住;
4、已辦理私人分析制作、贈與和繼承手續;
5、已在房管部門辦理了房契入戶手續;
6.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