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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原件與復印件的區別

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無論是合同,還是原告的起訴狀,還是法院的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是沒有區別的。原件和復印件完全壹樣。正本和副本只是壹個標題,用來說明主次位置的區別。

1有不同的含義。

原件:合同原件是合同副本的對稱物。指當事人依法訂立的正式協議文本。

副本:合同的副本是原合同的對稱。指原始合同的副本。

2.開車的權利不壹樣。

原文:明確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當事人履行合同和承擔合同法律責任的基礎。

副本:但與外界沒有權利義務關系。

3.目的不壹樣。

正本:直接發送給委托人和受送達人,目的是了解法律文書的內容或處理結果。比如刑事判決書的復印件,壹般都要送到公安機關、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原來負責案件偵查的單位。

副本:目的是了解法律文書的內容或處理結果,如刑事判決書副本,壹般必須送公安機關、被害人及被害人原負責案件偵查的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十二條,戶口薄、冊、表、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統壹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印制。

公民應當繳納戶口簿和遷移證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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