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收入的,按誤工費標準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公式為:護理費用補償金額=同級護理服務報酬×護理期。
根據護理期的不同,護理費用可分為三類:
1.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支付的護理費;
2.是受害人在傷情治愈後恢復期需要他人幫助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因殘疾永久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長期持續幫助的護理費用。
註:受害人住院期間,醫院安排的護理費因已包含在醫療費用中,不應計入護理費。
法律依據:
最高法院關於護理費的解釋第二十壹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原則上有1名護理人員,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護理等級應根據護理依賴程度和準備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